不治之症的成语故事


不治之症

拼音bù zhì zhī zhèng

基本解释治不好的病、绝症。也比喻无法挽救的祸患或无法改正的弊端、错误。

出处鲁迅《伪自由书 电的利弊》:“说先前身受此刑,苦痛不堪,辣汁流入肺脏及心,已成不治之症,即释放亦不免于死云云。”


不治之症的典故

刘德夫妻是宣德年间天津河西务镇人,在运河边开了个小酒店,老两口六十多岁了,膝下无子。一日,寒天大雪,一个叫方勇的老军士带着十二岁的儿子方申回山东老家,来店里躲避风雪。刘公不嫌弃他们穷,用酒肉款待他们,还挽留他们过夜,说:“四海之内都是兄弟。”方勇受了风寒,半夜发作起来。刘公夫妇又是端汤、又是加被。一早刘公冒雪请来医生。此时方勇已是不醒人世,医生诊了脉,说:“这叫‘双感伤寒’,是不治之症,只有七日了。”刘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,全力照料方勇。几天后方勇死了,刘公夫妇将方勇葬在自家祖坟里,将无依无靠的方申收为义子,改名刘方。刘方辛勤帮家、奉侍义父母,家业渐渐兴隆。大家都说这是阴德报应。

几年后,义父母患病,刘方衣不解带服侍。义父母相继亡故,刘方将他们葬了,又回山东迁来将自己母亲的墓,两家合葬在一处,自己守着酒店安心过活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不治之症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重整旗鼓 宋 克勤《圆悟佛果禅师语录》第17卷:“法灯重整枪旗,再装甲胄。”
身无分文 司马文森《风雨桐江》第一章:“他现在是身无分文,靠那好心肠的女店主借钱度日。”
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我为隋臣,不能匡救君恶,致被逆贼所弑,不能报仇,而事别主,何面目立于世乎?”
所作所为 明 李贽《答周西岩书》:“我不识渠半生以前所作所为,皆是谁主张乎?”
自怨自艾 先秦 孟轲《孟子 万章上》:“太甲悔过,自怨自艾,于桐处仁迁义。”
秋水伊人 《诗经 秦风 蒹葭》: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;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”
严刑峻法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
心灰意冷 清 梁启超《湖南时务学堂学约》:“非有坚定之力,则一经挫折,心灰意冷。”
斗唇合舌 南唐·刘崇远《金华子杂编》卷上:“韩三十五老大汉向同年觅得一副使,而更学斗唇合舌。”
绳锯木断 宋 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第十卷:“一日一钱,千日一千,绳锯木断,水滴石穿。”